为进一步促进“一府两院”及相关部门办理好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,近年来,徐州市铜山区人大常委会采取三项措施,着力推进审议意见的落实。
一是及时归纳整理。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前,组织人员围绕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,并写出调查报告。主任会议审议时,在调查组作重点发言的基础上,参加会议的人员分别发言。审议后,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审议情况,及时归纳整理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,形成明确具体的、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议意见,以常委会正式文件或审议意见书的形式转交“一府两院”及有关部门限时办理。
二是规定办理期限。区人大常委会要求“一府两院”及有关部门在审议意见交办后的两个月内,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。
三是进行跟踪督办。区人大常委会对一些重要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,以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为主体,组织开展跟踪检查,了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提出,并跟踪视察和检查,督促其进一步办理,提高办理实效。